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考核通过后发的是建构筑物消防员结业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结业证书能证明学员在培训学校接受培训已达正规培训学时,且培训考核合格,有资格参加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统考。建构筑物消防员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初级到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具体可以做的工作很多,几乎有关单位消防的工作都可以做。职业功能: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使用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维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扩展资料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构)筑物消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