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我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咨询与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09年12月11日--13日进行。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有苏州户籍的社会人员(含2010年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各市、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报名;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人员,户籍在苏州大市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苏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在职中小学教师可至各市、有关区教育局报名)。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法规、文件和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咨询点、联系电话可参见苏州教育信息网( )。 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咨询点、联系电话如下: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公园路198号咨询电话:65224079考试报名(自考办):68262158平江区教育局平江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旧学前8号)67271659沧浪区教育局苏州市十梓街338号65211410金阊区教育局苏州市西环路3068号(金阊区政府2号楼420室)68667208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中路75号58155289 58215343常熟市教育局常熟市环城南路32号52781637太仓市教育局太仓市行政中心(上海东路)53531169昆山市教育局昆山市玉山镇震川西路171号57552164吴江市教育局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63982323吴中区教育局苏州市吴中区文曲路303号65280959相城区文教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10号楼85182102高新区·虎丘区教育文体局苏州市运河路8号管委会大楼11楼68251888-1160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工商大楼2楼(一站式服务中心)66681130 6668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