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统考笔试内容: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笔试中无需报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考试标准和当次考试情况,确定各科目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由于各个科目难度存在差异,其合格分数线不尽相同。为统一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采用线性转换的方法,将考生0~150分量表上的原始成绩换算为0~120分量表上的转换分,并使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统一转换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