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规定,教师资格分为七类,百即: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度师资格内);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般就是户籍地申请或学籍地或者非户籍地,三种情况,按照自己情况填写
属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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