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政策是教师资格证没有有效期,是终身有效的。针对公办在编在岗人员实行5年一注册。为健全教师管理体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主要目的。注册对象为:(1)全省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的在编在岗教师;(2)在地方教研室、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可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3)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批准设置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中专门从事中专层次教学的在编在岗教师。问:未列入注册范围的人员是否证书就没有用了?答:不属于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包括高等学校教师不参加定期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然有效,相关人员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到符合注册条件的岗位工作后,则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