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8日2、(一)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