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参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教学能力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参加“国考”笔试科目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按照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及其相应认定权限,参加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的区县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学能力考试。二、考试时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完善如下:笔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次年1月各举行一次。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11月5日,面试时间为2017年1月7―8日。三、备考的话,按照考试大纲备考两学和专业课程,有相关教材可以参考。另外历年真题要多多研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