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江苏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有1、江苏户籍。2、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可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3、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以上1、2、3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报考小学教师资格);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5、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