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博幼师专业回答根据《教师法》规定(一)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的编号、发放和管理。1.《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3.对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原发证机关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