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是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各省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注册条件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注册流程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注册目的 为了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通过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将不允许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当然还有很多朋友一定有这样的疑惑:如果取证后没有当老师,这有效期怎么算? 小编在这里统一回复大家:不属于各省规定注册范围的持证人,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长期有效,相关人员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后,则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