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当地的社会考生:①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籍不在我省,但人事档案在我省的考生另需补充提供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①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②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