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2018)4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所以您不能扣除,但是您妻子如果取得综合所得,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取得证书的当年一次扣除。
可能已经提交成功了,去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看一下,是不是重复提交了,这个资格证书只能在取得证书当年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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