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一般都是一年进行两次考试。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统一考试,时间调整如下:笔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次年1月各举行一次。三、如果考生所在地并没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统考,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发布的具体通知为准。四、教师资格考试是不限制户籍的,要求具有当地户籍或者档案存放在当地就可以参加当地考试。五、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当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