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四)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考试科目: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