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师资格统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3科,其中《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为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不笔试,通过面试进行考查。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根据申报情况,其面试题由四川省自主命题,学科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以2016上半年四川教师资格面试为例,“中职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同“高中”,“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考试不同层次的教师资格: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和中职的教师资格,四川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教育学》和《心理学》在不同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中的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 《教育学A 》和《心理学A》;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 《教育学B 》和《心理学B》;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 《教育学C 》和《心理学C》;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 《教育学D 》和《心理学D》
四川教师资格国考考试科目如下:幼儿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为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不笔试,通过面试进行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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