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作为用人单位,在招用老师时扣押老师的教师资格证是不合法的。如果与老师解除了劳动关系,仍然扣押其教师资格证,更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据此,被扣押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回自己的教师资格证。
不可以,你可以和她解聘,但不能扣留人家的教师资格证。这样做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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