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观:(一)学生是发展中的人。首先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例如,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一定的顺序性,是一个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具有不可逆性,不可越的特点因而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该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循序渐进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施教。此外,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特征,因而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够搞一刀切。(二)学生是独特的人。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第三,学生是责权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