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成绩查询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并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近期持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到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证书领取时间由各地自定。(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届时请凭身份证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二)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三)可拔打闽侯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