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4月16日—19日(上半年)/12月11日—12月14日(下半年)(二)现场确认:4月17日—20日(上半年)/12月12日—12月15日(下半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1、在户籍所在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1)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2、在人事关系所在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1)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或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证明;(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3、在学籍所在省辖市报考的考生(1)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1);(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4、在开封市报考“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1)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校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②社会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面试内容及科目(一)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二)面试科目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2、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3、初中面试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4、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二、报名条件报名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考生身份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的社会考生。2、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否则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3、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二)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的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三)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