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师资格证国考暂定每年一次。1、公告原文:四川省关于不举行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和衔接办法》(川教函〔2015〕387号)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川省暂定每年一次。为此,我省不举行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特此公告。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9月5日2、报考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