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岗位招聘招聘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4、海内外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5、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本科、硕士和博士所学专业方向一致(紧缺人才学科可适当放宽);6、满足下列科研条件要求: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本学科方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要求被SCI收录1篇及以上;人文社科要求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并被SSCI收录1篇及以上或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2篇及以上;紧缺人才(学科)专业: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本学科方向学术论文,理工科要求被EI收录2篇,人文社科要求被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1篇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的论文数量按5当量计算。7、外语水平满足下列之一:CET-6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取得专业八级合格证;TOEFL、GRE、IELTS、PETS-5等其它相当水平的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具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经历。辅导员和教辅(实验)岗位招聘招聘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3、身体健康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5、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教辅(实验)岗位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6、辅导员岗位要求(1)中共党员;(2)博士所学专业与我校专业相关,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和法学等专业优先;(3)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或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7、教辅(实验)岗位要求博士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关。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