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违法的,法律应该明文规定。如果你又押扣证件又扣押金,这样教师在工作期间就可任由校方宰割了。
这个显然是不合理的,不过现在民办学校很多都这样,为了减少教师流失才这样的。
肯定不合理,但学校是担心脚踏两只船,留不住人,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个人认为这种行为以及约定的2万违约金是违反劳动合同法,意见仅供参考。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签订劳动合同,不允许扣留相关证件;第二,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能作出苛刻条件的限制(如考编)。此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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