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普通中小学招考教师简章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编委批准,现决定从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考教师共----名(其中:城区高初中和乡镇中小学教师----名,职业教育文化课教师-----名,具体名额分配在考试前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招考对象1、本地生源(户口所在地)在规定时间内(2009年----月---日前),到市人事局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和已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往届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含已辞职、离岗的教师)。2、在----市“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二、报考事项1、报到报名时间:2009年---月--日至2009年---月--日(星期六、日不上班)。2、报到报名地点:市人事局。3、报到报名材料:①应届毕业生,带备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学校有关证明方可报考,并在2009年10月底前交教师资格证审核)、大一吋彩色近照2张,报名费50元。②已在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往届毕业生,带备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吋彩色近照2张,报名费50元,并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人事代理手续。③支教毕业生,带备考核证明、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吋彩色近照2张,报名费50元。 4、报名时,严格按对口专业报考(支教非师类毕业生按支教科目报考),录取时,如发现有专业不对口的,取消录取资格。三、考试科目、内容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人按规定报考一个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①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的毕业生,考对口科目;②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等专业的毕业生考语文;③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含信息技术)等专业的毕业生考数学;④没有对口专业报考的毕业生报“其他”,考语文。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均为现行高中阶段教材内容。四、加分:1、本科毕业生加5分计入总分。 2、“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加10分计入总分。 加分可累加计入总分。五、考试时间及地点:2009年--------。地点设在----------------。六、录用办法1、根据笔试和加分的总成绩按各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同一科目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现象,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录取人选),并以各科考生的分数高低为先后顺序,由各科考生根据各地方对应科名额(分中学、小学)自由选择到某个地方工作(城区名额限本科对口专业毕业生,并选定城区高中或初中学校),如入围的考生无法选择到合适的岗位或不参与选择的,则作自动放弃录取处理,余下的名额由同一科目的高分者依次递补。2、选择到城区的本科毕业生,根据城区学校各科名额,分类(城区高中学校、城区初中学校)分科按分数高低为先后顺序抽签定校。选择到镇中小学工作的毕业生,由镇中心学校按规定分配到中学或小学工作。 七、待遇1、被录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经参加新教师培训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教师,享受同类正式教师工资待遇。2、录取到城区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考察期,经一年试用考察,如被确认不适合在城区学校工作的,由市教育局另行安排到镇上的学校工作。3、录取到镇学校工作的毕业生,必须在该镇服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以上是某某地方的教师招考简章,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