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人应在居住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登记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就学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学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凭学校颁发的学习证明申请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1、声音、体育、美容专业学生笔试对公共科目I、II采用单独编码(对应的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北京市教育学院分别负责笔试和面试的组织和相关考试事务的实施。目前,我市所有的笔试科目都是笔试。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师范毕业生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非师范毕业生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高等师范学院或者其他大专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