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护师,都是卫生系列护理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护士为员级,专业技术岗位13级;护师为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11~12级。(专业技术职务,习称职称。)一、护理专业职称护理专业职称共分三级五等。(一)高级高级职称又分为二等:正高级职称,主任护师;副高级职称,副主任护师。(二)中级中级职称,一等:主管护师。(三)初级初级职称又分二等:护师;护士。二、护士护士,护理专业初级职称;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护士专业技术岗位为13级。按照相关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三、护师护师,护理专业初级职称,可以是大中专学历的护士工作三/五年后通过考试获得,也可以是护理本科生在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后通过考试获得。护师专业技术岗位为11~12级。取得护师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必须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医学护理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二)取得医学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三)取得医学护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