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参考一下 各级直线管理者是绩效考核的执行者与推动者,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原则上要求在相当长时间中有过上下级直属关系,考核者应是被考核者的直属上级领导; 如上述表中出现职位空缺,考核权限向上越一级;基层作业人员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级考评,由上上级审核; 考核期间,因工作转换、人事调动、原有的考核关系变更,导致不能对被考核者进行充分的考核,或者造成评价困难,可以寻找能够替代原直接上级的考核者,完成考核工作; 以上情况原则上由现任直接上级实施考核,同时可以征求前任直接上级的意见作为参考; 在其他难以确定考核者的情况下,原部门经理,可以在征得人力资源部经理意见的情况下,指定考核人员。 统计年度考核成绩:由各部门按设定的计算公式,汇总员工年度考核成绩;部门各级人员的考核评定统一汇总后,报部门经理审批。 本年度计算公式为:年度绩效考核总分=员工自评分+直接上级综合评分*95% 部门审核:各部门经理要对部门内员工的年度考核得分进行审核,并确定被考核员工的综合评定等级。部门经理对于本部门所有人员的最后考核得分有上下浮动5分的审核调整权,原则上,部门经理的审核调整应尊重员工直接上级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调整要在与被考核者直接上级充分交流后进行。 年度绩效面谈:直接上级依据部门最终确定的年度考核成绩,对照《员工工作绩效年度考核表》、《员工绩效评述表》进行年度绩效面谈,填写年度考核表中“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价”一栏。 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表格:年度元月12日以前,各部门将部门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部门汇总表》、《员工工作绩效年度考核表》和《员工绩效评述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九、申诉 员工本人向其上上级领导或质量稽查部或人力资源部递交“申诉报告”; 接到申诉报告的部门应积极同有关部门沟通,调查事件原委;调查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的上上级领导,并提交“调查报告”; 申诉员工的上上级领导结合客观实际情况,裁定最后处理意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其他规定 除以下人员外,其他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年度考核:试用期员工;转正不满三个月的员工;病事假季度累计缺勤30天以上者。 定期考核(季度、年度)分值调整: 员工无故旷工或违反公司其他管理规定,考核得分可以适当下调1-5分,具体分值由部门经理参考相关部门领导的建议给予调整; 员工参与公司全员性活动获得荣誉或奖励,考核总分可以适当上调1-5分,具体分值由部门经理参考其他部门领导的建议给予调整。 对于基层作业人员,由直接上级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定,依照《基层作业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