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建委召开全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培训会,市建委各负责部门、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验收人员约70人全程参加培训。
据悉,本次转制的主要内容为消防设计审查、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四项,小编从培训现场把重点内容带回来,以问答的形式分享给大家。
问:
哪些工程竣工后需要申请消防验收?
A: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条例》(公安部令第119号)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并在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
1、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礼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展厅;
2、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站候车室、旅客候机楼候车大厅;
3.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电影院、剧场、公共图书馆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所、医院门诊楼、教学楼、图书馆、高校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等;
5、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房、儿童游戏室、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集体宿舍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6、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戏厅、桑拿厅、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厅、茶馆、咖啡厅等。
除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项目外,还须办理下列特殊建设项目:
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电力调度建筑、电信建筑、邮政建筑、防灾指挥调度建筑、广播电视建筑、档案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高度50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3、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级高层居住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工厂、仓库、专用站、码头和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申报材料和程序有哪些?
A:
请点击图片以查看完整内容。
注:如同一建设单位在办理消防审批事项时已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则无需重复提供;如上述申请材料可在电子证件共享服务平台共享,则此项无需提供。
问:
哪些建设项目需要消防设计备案?
A: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条例》(公安部令第119号)规定,除上述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批的工程外,建设单位应当自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备案,或者到企业验收现场进行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备案。
注: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取消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
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事项申报材料和流程有哪些?
A:
请点击图片以查看完整内容。
问:
消防验收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A:
主要规范: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2018年版)》、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问:
消防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A: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文件审查、现场抽检和功能检测。
审查材料包括: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相关消防设施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资料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竣工图;
3.消防设施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建设、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人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文件、专项消防设计文件专家审查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及消防设计变更。
现场抽样检验和功能测试包括:
1.对建筑防火(灭火)设施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2、利用专业仪器设备对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指标进行现场采样测量;
3.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随机检查、试验;
4.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查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5、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检、检测。
问:
消防巡检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A:
1.总体布局上,存在防火距离不够、救援作业场地面积不够、灭火面上有高大树木,或有纵深超过4米的障碍物等问题。
2、消防供水、供电方面,无两条消防供水管线,未开通正式供电,变电站无消防灭火系统。
3、消防设施、消防产品方面,现场选用的消防设施、消防产品不符合产品目录或无国家强制性认证,现场选用的消防设施或消防产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屋顶消火栓压力试验不能起泵或压力不足,机械排烟口风压不足。
4.建筑防火方面,土建工程防火封堵不到位,玻璃幕墙与楼隔墙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严密,人员密集房间疏散门宽度小于0.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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