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定要求
1.思想政治表现与师德表现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政治素质良好,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规范》,无不良品行和犯罪记录。
二、学历要求
对于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的人员,“结业”或者“退学”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3.教育教学能力
有能力系统地完成所在大学教务处安排的教学计划中的一门课程。
(1)兼职教师培训毕业生须参加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课程考试和云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课堂教学评估,考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本科及以上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实习成绩、教育实习考核表及相应学历证明。所报考教学科目与专业相符的,可免试;所报考教学科目与专业不符的,需参加相应科目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另外,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分别申请免试教学科目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的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如想报考其他教学科目,只能按照非师范生报考政策办理。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进教师国家级培训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办函〔2016〕10号)要求,该项目培训证书可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证依据。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或者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担任大学教师,且申请任教的科目与其所学专业相符的,可免于参加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考核和普通话水平测试。
4. 身体状况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身体素质良好。应聘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 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云南省报考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 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2B级以上标准。
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材料
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时,需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居民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拟任教职位的证明
1、教师受聘学校出具的有效《聘书》原件1份(见附件3-4,加盖学校公章);
2、所在大学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教学指派书原件1份(见附件3-5,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
3.学历证明
1.对于无法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证书,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原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网上申请)。
2.具有港澳台地区学历的申请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3、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证明结论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申请人具有相应的学历资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证明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原件(粘贴与网申相同背景的照片,体检各栏均须填写完整并有医生签字,如有免检项目仍须说明情况并由医生签字同意;须有医院体检“合格”结论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表须附有体检检测报告,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特别提醒:申请人若怀孕,可凭医院证明免做胸部X光检查;备孕期及哺乳期不免做胸部X光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将继续保留为体检项目。若受检者转氨酶正常,则不再做乙肝检测;若转氨酶异常,可做进一步诊断。
(六)教育教学能力证明
1.非师范教育毕业生需提供《高等教育考试合格证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各1份(原件,有效期两年)、《云南省教师资格认证课堂教学评价表》(原件,加盖评价单位公章,附件3-6)各1份。
2.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以上,需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各1份,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上需用红色标记),教育实习考核表1份,申请免试科目需与所学专业一致。
如果毕业证书上没有明确注明“师范学校”字样,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入学当年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注明专业为全日制师范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当年批准录取的全日制师范生名单复印件,注明申请人姓名、专业(须注明师范专业并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的成绩单专业栏须注明“师范学校”字样(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毕业生为师范毕业生(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学院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须在专业后注明“师范”二字(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其成绩单上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合格(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进教师国家级培训示范项目的通知》(师办函[2016]10号)要求,该项目培训证书可作为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定依据,通过该项目培训的人员可提供国家级新进教师培训示范项目培训证书复印件。
注:具有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大学教师资格,可免于基本教学素质与能力考核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另申请博士学位的人员授课科目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4)、(6)项材料可免交,但须提供副教授、教授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七)身份证照片
近期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一张(普通相纸,尺寸25mm×35mm,背景与网上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证件号码)。
3. 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复印件存入个人申请材料档案。
2、以上提交的材料全部复印件须为A4纸,并须经各大学人事部门现场确认。
3.个人申请材料请按照本附件所列顺序进行整理装袋,并将材料审核清单张贴于文件袋封面,以备审核。
4.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导致教师资格不能认定的,由提供材料的人承担责任。
2023年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考前培训
预计测试时间:3月底至4月初
预计培训时间:3月初
预计费用:1280元/人,有需要的老师请提前报名。
优惠方式:老学生优惠280元,3人团体优惠280元,两项优惠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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