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2017年全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具体招考岗位及任职资格要求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
申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至研究生学历(含在职)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1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6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含在职)者,年龄可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机关选拔生(大学生村官)岗位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6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6日之间出生);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招聘岗位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上(1976年3月6日至1992年3月6日之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岗位人员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育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执行。对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须符合该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乡镇(街道)机关招聘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县(市、区)现任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至2017年3月6日,担任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专职岗位满2年、副职岗位满3年;经乡镇(街道)党委自荐或公开推荐,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审查通过后推荐上岗。 在县(市、区)任职满一届、当选村“两委”副级以上职务、经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以申报所辖村、街道优秀村干部招聘岗位,也可以申报所辖村、街道优秀社区(居委会)干部招聘岗位。
7.报考乡镇政府选拔(大学生村官)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017年吉林省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吉林省省外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并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校、学院、部门或班级干部。
8.除乡镇政府机关职位外,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取得成人高校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相关职位条件执行。
9.符合招考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7年3月6日前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不含市、地级及以上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累计工作时间二年以上。已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属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军队团级及相当于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全国统一招生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五大”高校及其他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计划人员”指:在“高校毕业生选拔招聘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帮”“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一村一大学生”“社区大学生助手”项目志愿者中,由吉林省统一选拔的截至2017年9月已服满兵役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我省入伍并服满兵役的退役大学生兵,以及其他基层服务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学习人员、在职公务员(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依法不能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若与招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姻亲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不能向该招考单位报考。
三
报名方式
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保密岗位除外)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和《准考证》下载打印全部在网上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
3月6日8时30分至3月10日14时30分。考生(含2017年选拔录用考生)均可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温馨提示:请考生尽早报名,避免因报名系统关闭而错失报名机会)。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强制戒毒机构人民警察职务和特殊专业岗位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7日16时30分。考生报名成功后,须按招考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民警察职务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岗位专业考试。3月9日19时,将公布人民警察职务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岗位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名单。 人民警察岗位体能测试、特殊专业岗位专业考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在3月10日14时30分前转岗。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得转岗。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2017年吉林省公务员廉洁承诺书》,并自觉严格遵守《承诺书》中的承诺。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时间:3月6日上午8:30至3月10日下午4:30。
考生报名后,可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复核结果。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报考符合资格要求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复核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同级公务员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复核结果进行复核。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复核结果。
(三)付款及确认
时间:3月6日8时30分至3月11日14时30分。(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岗位或特殊专业考试岗位的考生,须于3月9日19时至3月11日14时30分缴费)
经资格审查或人民警察职务体能测试、特殊专业岗位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在线缴纳考试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确认流程,未按时缴纳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来自城市低保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低收入保障(复印件)或者农村特困户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复印件),于3月11日16:30前参加考试,经省、市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交笔试费用。
4. 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6日至4月22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名政策及技术方面的疑问,请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仅报名但未确认缴费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3.考生不可同时使用新、旧身份证号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相同。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5.考生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全部责任,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就业资格。
6.报考公安、监狱、强制戒毒机构人民警察职务和特殊专业职务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者特殊专业职务专业考试。
7.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组织考试(精选岗位除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包括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民警察岗位和通过特殊专业岗位专业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省公务员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于3月12日15:00前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考生请及时查看该岗位报名情况。 已报考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应于3月13日8:30至14:30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变更至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考变更成功后,可于3月13日16:30前凭身份证号、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在线成功缴纳考试费用(原报考费用将在全部报考工作完成后自动退回缴费银行卡)。未按时变更报考和缴纳费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
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1.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考生另考该科目)。报考省、市、州级机关(含垂直管理体制内的市、州局及长春市所辖区)及遴选岗位考生考试等级为甲类,笔试科目为《行政专业能力测试》(A类)和《论证》(A类)。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体制内的县及长春市所辖区以外的区局)、乡(镇)街道办事处、省、市、州级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以外县(市)机关(单位)考生考试等级为乙类,笔试科目为《行政专业能力测试》(B类)和《论证》(B类)。 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出入境优秀村干部、街道办事处出入境优秀居委会干部岗位的考生,考试等级为丙类,笔试科目为《议论文》(丙类)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考生,除要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甲类或乙类,根据公安机关级别确定)和《议论文》(甲类或乙类,根据公安机关级别确定)外,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地点设在市、州政府。报考省级社保系统(不含长白山社保局)岗位的笔试地点设在各级社保局所在地市、州政府;报考长白山管委会、长白山管委会社保局岗位的笔试地点设在长春市(省直考区)。
报考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作文”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如招聘岗位对“作文”试卷语言有明确要求,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将被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2017年公共科目笔试将于4月22日举行。
具体安排如下: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
10:30-12:30《申请论文》
2017年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将于4月23日举行。
具体安排如下:
9:00-11:00《公安专业课》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笔试所需用品以准考证上要求为准。
公共科目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满分为200分。其中,A级考试及格分数线为100分,B、C级考试及格分数线为90分。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安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笔试总分300分。A级考试及格分数线为150分,B级考试及格分数线为135分。
2. 专业考试及面试
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招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的考生。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行政专业能力测试》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成绩较高的考生;各科目成绩相同时,全部进入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顺序优先考虑《行政专业能力测试》和《测评》成绩较高的考生;各科目成绩相同时,全部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结转参加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
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招考部门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材料。必要时,资格审查部门可以查阅应聘人员的档案。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市级以上公务员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批准,取消应聘人员专业考试或面试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记入公务员报名诚信档案),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换。 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应聘基层服务项目岗位的人员,请于面试前持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本人身份证等到招聘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1. 专业考试
普通专业岗位专业考试由招考部门在面试前组织进行;特殊岗位专业考试将于3月8日前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成绩将于3月9日19:00前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具体科目、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阅。
2. 面试
笔试合格的A级岗位候选人,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式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笔试合格的B级、C级岗位候选人,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通过遴选岗位候选人,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式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候选人,不予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3.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普通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出普通专业考试岗位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40%+普通专业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对于不需要组织普通专业考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凡需考试公安专业科目的职位,考生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论文写作×30%+公安专业科目×30%)×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生总成绩时,应按所占比例折算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对小数点后第三位进行四舍五入。
五
体检、考察与招募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面试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面试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成绩较高的考生。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议论文”成绩较高的考生。
若各项目成绩相同,则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报考公安、监狱、强制戒毒机构人民警察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格检查专项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格检查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招录部门按照《吉林省公务员招录考察实施细则》(吉公发〔2011〕15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和方式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公示前由市、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应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员招考程序完成前,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考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其他原因不再补录。公务员招考程序完成后,因故被取消招考资格的,不再补录。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投诉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如反映问题严重,有证据证明拟录用人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任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乡镇机关选拔的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先安排在报考乡镇所辖村担任大学生村官两年,两年后安排在报考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建立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记录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各个环节出现的不诚信问题,营造廉洁报考良好环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一)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二)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或者公示名单的;(三)考生试用期内主动放弃的;(四)考生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报考县级(不含区)及其以下机关(单位)、省、直辖市及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以外县(市)的地市级机关(单位)人员,任职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任职期间不得调动或参加选拔。其他职务确需设定最低任职年限的,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六
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是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专线网站,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宜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敬请留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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