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招考条例》等规定,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现就2020年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招考非职工人员,下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申请条件
1.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高中至研究生学历(含在职)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含在职)报考人员年龄可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乡镇机关选拔生(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2年7月出生);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收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人民警察报考人员须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育管理机关招考人民警察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15号)执行。 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必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要求。
7.报考人员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招聘优秀村干部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部分岗位学历要求适当放宽。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广播电视大学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报名;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方可报名。
8.报考乡镇(街道)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的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现任县(市、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至2020年7月,担任正职满2年、副职满3年或正副职合计满3年,经乡镇(街道)党委推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认为优秀村(社区)干部。在县(市、区)党委任职满一届、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经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所辖村(市、区)优秀村干部招聘岗位,也可报考所辖村、街道优秀社区干部招聘岗位。 街道所辖村、乡镇所辖社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具体岗位要求报考本县(市、区)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
9.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应届吉林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省外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吉林省本地血统的应届毕业生,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校、学院、系、班干部。
10.报考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基层职位的人员,应当为当地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
11、满足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申报条件涉及的年龄、学历、身份、户籍、经验、政治状况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现役军人、非应届在校生(非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不得报名)、在职公务员、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有舞弊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被开除学籍未满5年的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概念解读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参加全国统招(含自主招生和推荐录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8年、2019年参加全国统招(含自主招生和推荐录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及求职期间(全国求职期为2年)未找到工作,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2.“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20年7月前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累计工作时间两年以上。已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属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军队团级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军队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基层服务的项目人员”是指:经国家或吉林省选派,在“选调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三支一帮”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吉林省“一村一大学生”项目“社区大学生助手”项目中,到2020年9月前已完成服役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我省入伍并完成服役的退役大学生兵。
二、信息发布与组织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以下简称“网”)是2020年全省各级公务员考试录用唯一官方网站,招考计划、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以及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和进行。
三、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8:30至7月17日14:30。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0年吉林省各级公务员考试报名诚信承诺书》和《2020年吉林省各级公务员考试报名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与要求。
招聘代理机构负责对具体岗位要求进行说明(联系电话见岗位要求清单)。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2020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图片。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所在学校(学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应聘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的应聘人员须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并上传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优秀村(社区)干部推荐表》。
报名号和密码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3日8:30至7月17日16:30。考生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对资格审查有争议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向市、州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仲裁。考生应及时关注仲裁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或招聘资格。
(三)付款确认
7月13日8时30分至7月18日14时30分,考生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成功缴纳考试费后,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市低保人员可直接联系各考区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和减费手续。审核工作将于7月18日14时30分结束,未按时申请减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打印准考证
8月17日8时30分至8月23日11时,考生可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未缴费确认的报名无效。
3.考生不得同时使用新旧身份证号码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相同。
4、凡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含中选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减少。有关情况由省级公务员厅于7月19日15时前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仅有一次变更报名机会,变更时间为7月20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考生变更报名成功后,须于7月20日16时30分前重新缴费确认,未重新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全部报名工作完成后,系统将通过原缴费渠道自动退还原报名费。
四、审查相关事宜安排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省级机关、市州机关、驻长春市区机关、垂直管理系统中的市州局、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选拔学员岗位的考试等级为A类,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辩论术(A)”。
县(市、区)机关、垂直管理体制的县(市、区)局、省、市、国家机关驻县(市、区)机构、乡镇(街道)机关职务,考试等级为B,科目为《行政专业能力测试》和《论证(B)》。
针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岗位,考试科目为《行政专业能力测试》、《辩论术(A或B)》和《公安专业科目》。
报考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作文”科目笔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如招聘岗位对“作文”试卷语言有明确要求,考生须严格遵守,否则将被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部门研究确定各级各类职位的及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将于8月22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9:00-10:30 行政专业能力测试
14:00-16:00 《申请论文》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8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9:00-11:00 公安专业课
笔试地点请参见准考证上的具体信息,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准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 笔试区
笔试共设10个考区,分别是:省考区、长春考区、吉林考区、四平考区、辽源考区、通化考区、白山考区、松原考区、白城市考区、延边考区。省考区位于长春市,市、州考区位于市、州政府所在地。报考省级机关(不含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统计系统、社保系统地市、州及以下机关)、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监狱系统、省森林公安系统、延边森林公安系统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省考区。报考其他职位(含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统计系统、社保系统地市、州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考区。 因疫情等特殊需要,省级公务员部门可能对考试区域作出相应调整,并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或新闻媒体告知。
4.防疫要求
(1)非外地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应立即联系吉林省12320健康热线(0431-12320),了解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如需隔离观察,须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隔离观察,并在笔试当天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如按疫情防控要求需要隔离观察,且无法提供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于8月8日前通过微信添加“吉思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技术咨询电话:-12342),下载打印《2020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出行轨迹及体温监测记录表》用于日常记录。笔试当天需在考场扫描“吉祥码”、查询“通信大数据出行卡”,进行两次体温测量,并交验《2020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出行轨迹及体温监测记录表》复印件。持绿色“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场。 持有非绿色“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出行卡”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当天8月20日及以后在吉林省境内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当天,“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出现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在笔试当天提供吉林省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方可在正常考场参加考试。无法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规定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无法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服从防疫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确认身份时摘下外,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须认真阅读、签署《2020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了解通知事项、认证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弄虚作假行为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问询、筛查、就医等工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三)专业考试、体能评估及面试
1.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考试、体能测试或面试前,须经过招考机构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等相关材料。委托代理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与应聘人员当场核实。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情况复杂、当场难以确定的,报市、州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经市、州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以上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换。替换工作在专业考试、体能测试或面试前2个工作日结束。
2. 确定候选人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择优参加专业考试、体能测评或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行政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各科成绩相同时,全部进入专业考试、体能测评或面试。其中,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按顺序优先考虑《行政专业能力测试》和《论证》成绩较高的考生;各科成绩相同时,全部进入专业考试、体能测评或面试。
3. 专业考试及体能评估
需要参加专业考试或体能测评的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或体能测评(专业考试或体能测评公告另行公布)。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阶段考试。笔试结束后将进行体能测评,考生应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合理选择报考岗位。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试行)》进行。 体能测评不合格或因怀孕、受伤等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得参加下一轮考试,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各招聘机构体能测评替补工作于全省面试工作统一开始前2个工作日结束。
4. 面试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体检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职位候选人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职位,应聘者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40%+专业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涉及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应聘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论文写作×30%+公安专业科目×30%)×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比例折算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对小数点后第3位进行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及招募
1.体格检查
根据招聘计划,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行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若面试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则公共科目笔试排名高者优先录用;若所有成绩相同,则作为体检人选进行筛选。
普通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监狱、强制戒毒机构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专项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调查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招录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函〔2013〕2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强调政治标准,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素养和政治表现等。政治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招录部门另有规定的,一并执行。
(三)宣传
对考试合格人员,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投诉但经核实符合录用条件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
在招聘程序完成前,对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拟空缺的岗位,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补。招聘程序完成之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拟空缺的岗位,均不再填补。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乡镇机关选拔的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先安排在报考乡镇所辖村担任大学生村官两年,两年后安排在报考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在服务期间招募的人员必须根据其管理期间与公务员当局签署一项服务期,他们可能不会参加选择,并且不得转移或交换给县(城市,地区)。
六、其他事项
(i)在考试的任何阶段建立以下候选人的氛围并在被招募为公务员之后被取消考试;(5)其他影响诚实检查的情况。
(ii)此招聘没有指定任何考试书籍,并且没有举办或委托任何组织教练培训课程。不要被欺骗。
(iii)候选人可以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学习相关信息。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20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