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公务员登记表》或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报考宣传部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须提供近三年内能体现写作能力的作品。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家园14号九三学社人事部(信封上请注明“公开选拔评审材料”),邮政编码:100089。
3、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届时准备好上述材料原件。
4.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齐全或应聘信息虚假,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以现场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14日。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九三学社中央办公楼)。
请所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日上午8:20前到场,8:30仍未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近交通:乘坐公交74、563、610到稻香园站,或乘坐公交534、539、614、664到万柳中路北口站,或乘坐地铁十号线到巴国站。
5. 体格检查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背景为白色。体检当天,禁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面试当天另行通知。
六、调查
面试后,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体检结果,按照2:1的比例确定拟选人选。面试人数与选拔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考官组对同一面试题库面试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考察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根据综合得分、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确定拟选人选。
七、注意事项
1.面试考场将关闭,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预留时间。
2.考生面试、体检(复试)等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请保持电话畅通,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