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依法保障工资待遇,解决突出问题

要求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做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并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昨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在乡…

昨日,教育部教师司司长徐涛表示,谈到农村教师待遇,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依法确保农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地方公务员工资水平。

依法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徐涛说,当前,我国乡村教师约330万人,他们为乡村教育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但也面临“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这其中,核心就是待遇问题。为此,《方案》提出多项举措,包括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根据学校艰苦程度、偏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越到基层,工作越辛苦,待遇越高。”

徐涛说,方案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福利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执教30年将获国家级荣誉证书

方案还提出,国家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农村学校任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徐涛说,这是我国首次在乡村教师中开展此项工作,“前两天国务院、中央办公厅召开会议,开始研究相关政策。”

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统一按照城市标准确定,村小和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通过调整编制、加强人员配备,进一步向教学点和人数稀少的村小倾斜,着力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农村学校全部开设国家课程。

对支持计划进行专项督导

徐涛表示,将立即与各部委商讨,出台分工实施方案,落实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教育部内部,各司局也要分工,拿出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

由于方案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徐涛表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实行一人负责制,今年年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各自的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徐涛表示,国家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领导问责。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一般是公办学校教师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加大对民办教师的支持力度将是今后工作的重点。为此,广州正抓紧制定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结合广州居民收入状况,制定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标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发放教学补贴,在民办学校任教时间越长,获得的补贴越多,目前最高每月补贴为1200元;同时,为给教师退休后提供多重保障,市教育局还支持民办学校为教师购买年金,并制定给予民办学校教师优先落户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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