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4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就十堰市2024年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审查条件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按照笔试换算成绩与拟招录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未达到所报岗位最低及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组织机构及时间安排
报考十堰市属单位职位的,由市属单位审核;报考县(市、区)市属单位职位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报考公安、检察、司法系统职位的,由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请报考人员按报考单位约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不得组团参加或缺席。(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及其他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各审查单位将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位核实。对尚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学校教务处可出具证明,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将原件报送审查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实。
2.报考“四个工程”赴基层服务人员和退役士兵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须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参加“三支一帮”项目的,须提供湖北省“三支一帮”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帮”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该证明由全国“三支一帮”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理)(服务满2年);参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项目的,须提供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的,须提供服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共青团中央统一制订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考核表》(服役2年以上);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国外留学人员回国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文件。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见附件4)。
5.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选拔乡镇(街道)公务员所需信息按照《报名指南》第三十四条和其他有关要求提供。
6.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1)对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见附件5)、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足以证明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在考察等后续招聘环节,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经历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法违纪处理办法》予以相应处理。
(2)申请担任中国共产党党员职务,须提供党组织所在单位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
(3)对限于户口所在地(籍贯)的职位,应聘者须提供户口簿或高考报名表等材料。
(4)其他职位,请根据职位任职资格要求提供专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能力证书、司法考试能力证书等。
以上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或打印件须为A4纸,且申请人须在每页右下角手写签名。
四、岗位调整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对边远艰苦地区(丹江、云阳、云西、房县、竹山、竹溪、张湾、毛尖)岗位不符合规定3:1比例的,可按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其他不符合3:1竞争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合并或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部分岗位不符合规定竞争比例。经研究,决定取消以下招聘岗位:
十堰生态环境局综合写作岗(001120)1个岗位1个招聘计划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业务综合岗位1(001121)1个岗位 招聘计划1个
其他岗位将根据资格审查是否通过予以取消或减少,并另行公告。
五、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原则上须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如因特殊原因难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委托他人或采用视频等其他适当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保证资格审查材料真实可靠的承诺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人和应聘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以方便核实)。
2.对放弃资格审查(须提交书面应聘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通过同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空缺岗位无人替补的,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请应聘人员相互告知资格审查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通讯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避免错失应聘机会。
3.对于无法联系到的候选人,审核单位将按照候选人网上登记的通讯方式向候选人发送信息,候选人在24小时内仍未回复,或回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
4、由于部分职位资格审查人选较多,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审查现场。为维持现场秩序,资格审查现场只允许应聘人员本人或委托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其他人员不得陪同。资格审查通过后,每人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
5.考生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如被录用为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其他机构选拔的考生,应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招考机构不再将其列为资格审查人选。隐瞒情况、不报告的,按失信行为处理。
6.从资格审查到确定录用,十堰公务员招聘官方网站——武当党建网()将陆续发布我市公务员招聘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告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七、未尽事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热线: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719-8686990。
附录:
一、十堰市202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
二、2024年十堰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三、十堰市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审核流程
4. 同意报名考试证明书(模板)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