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2023 年度专项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发布

上海市2023年度专项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优秀年轻党政干部和人才,决定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2023年上海市优秀大学毕业生专项选拔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要,2023年重点选拔200名左右优秀大学毕业生。

入选候选人包括(具体名单见附件):

1、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优秀毕业生;

2.中央财经大学等44所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3.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市高校(含4所“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特别优秀毕业生。

入选岗位一般为上海市政府机关职位,入选岗位分为综合管理、政法、信息化、金融、城建、卫生六大类。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有军队服役经历的,年龄要求可放宽2年;

(四)2023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学习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符合相应学位授予条件;

(5)愿意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所选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学校团委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或者学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所选院校学习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所选学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或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其中,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科硕士以上学历除外),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2、在毕业学校就读期间担任过团委、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学校或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班长、副班长,学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七)政法类、信息技术类、金融类、城市建设类、健康养生类申请者须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综合管理类申请者专业不限。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定向培养学生、委托培养学生以及网络高校、成人教育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纳入选拔范围。

凡曾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处分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评选程序

1.发布公告。选拔公告及政策问答将在各选拔大学网站上公布。

2. 网上报名。所有符合条件的入选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2年10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金融、城市建设、卫生等专业类别之一。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中午12:00。

3.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各学院、院系党组织对已在校报到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按照选拔标准进行推荐。报名完成后,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按照选拔标准,从各高校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名单中进行统一选拔审核,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笔试资格。(提示:学生在网站报名成功后,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学生报名内容进行审核,一般在24小时内,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进入下一报名阶段,在此期间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应聘人员及时进入网站刷新资格审核状态。)

4.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届毕业生请于2022年11月4日18:00前通过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于2022年11月15日10:00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5.笔试。笔试定于2022年11月20日在上海、北京两地同步举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测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评”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6、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海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类确定一定数量的考生,按照1:4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及及格分数预计于2022年12月9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面试。入选人员的面试将于2022年12月14日至18日在上海举行。

面试通知及相关要求计划于2022年12月10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须重新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考生网上确认面试后,不再另行通知。

8、体检。选拔人选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来沪进行体检。

9、确定考察人选。综合考试成绩以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比)。从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综合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以差额为准进行考察。

10. 选择志愿职位。入围考察名单的候选人应在报名网站上根据各类别选择志愿职位。

11.考察。上海市委组织部组织各招考机关组成选拔考察组对考生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政治素质、学业成绩、道德业务表现、在校期间奖惩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拟选人选。

12.公示。2023年1月中下旬分批公布拟选人选名单,各高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拟选人选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招录机构将与入选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入选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招录机构为其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入选人员签订最短5年服务期的协议,并协助办理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13、试用期。入选人员正式聘用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正并按有关规定评定等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4、基层培训锻炼。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对选拔干部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训锻炼。

15.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选拔学员个人成长档案,进行跟踪培训管理。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选拔学员后续培训情况,将选拔学员培养使用工作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四、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评选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就业证明和获奖证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更多招聘信息请参见《上海2023年高校应届优秀应届毕业生专项评选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考试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察电话: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选拔预约报名网将于11月10日左右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考生务必关注并及时遵守。凡作虚假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自行服药掩盖症状、隐瞒不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行为,一经发现,不准参加考试,造成影响或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动态调整并实时发布。

上海选聘相关信息请关注各选聘高校就业信息和微信公众号。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22 年 10 月

附录1:大学名单

附件2:上海市2023年特选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政策问答

《2023年上海选拔培养学生宣传片》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

关联:

提取码:k5n6

就业创业处公章:正常工作日,每周三、周四下午在西校区主楼一站式服务大厅A4窗口,其余时间在东校区公主楼B332办公室。(西校区服务大厅只提供盖章服务,不收取学生材料)

为准确掌握报名情况,向招生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报名人员信息,学校对各地区选调生报名人员进行了统计,报名人员须及时扫码填写问卷报名,未报名的报名人员学校不予推荐,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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