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须具有高中(含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有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或者本科毕业,取得会计职称后从事与会计职责相关的工作满5年。
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会计相关工作2年以上。
(四)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称技工学校教育,是指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技工学校教育;本通知中所称其他教育或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育或学历。
(五)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打工补贴学业的,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经历。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1. 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且符合国家资格标准的人员,可自行在“全国会计资格评审网”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表,该表在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复审时有效。
2. 考试大纲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3. 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分10批进行,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为75分钟,《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为105分钟,两门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可混用。
(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8:30至12:00,其中“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四、报名及考试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从业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学校注册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报名。
(2)符合登记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便民原则,可以在内地登记。在职人员,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在校人员,可以在学校注册地登记。
(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地点参加考试。
5. 注册程序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开通,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1月26日12:00,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26日18:00。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报名流程,按照系统操作提示报名。
1. 初次注册
初级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要求报名,并对个人基本信息(包括照片)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颁发证书。
2. 提前注册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考前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等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
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12时,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定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个人,一份交送现场评审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内签字确认,所在单位须签字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
2. 现场审核
现场评审时间:2024年1月6日至1月26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由其报名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审核确认。
现场评审时,考生应提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评审通过后,评审点打印回执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考生本人,一份留存。
3. 网上支付
现场审查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1月26日18:00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自行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将自动确认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3. 打印准考证
2024年4月17日前,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将公布宁夏考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起止时间。
(四)其他事项
1.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缴费完成后,报名信息及照片不可修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上传照片错误、未缴费、照片不清晰等导致报名失败或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名者不得委托他人或培训机构代为报名,因代为报名而造成的报名失败、信息错误、信息泄露等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6. 考试费用
1. 主要资格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加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加费发[2005]122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费为每人10元,考试费为每科50元。
2. 高级资格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加费发[2004]42号),考试费用为每人100元。
(三)票据取得方式
本次报名费仅提供电子收据,需要报销的考生可点击付款成功后收到的短信中的链接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统一收据》电子收据并自行打印。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按照相关报名事项主动报名,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并相互告知。
(二)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前、2024年7月5日前在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上查询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