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管理制度: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的关键

一、监控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1、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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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监控系统运行室的管理,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

1、做好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

2、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保持房间清洁卫生,监控室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个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5、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设备正常工作的电子设备及电炉、电饭锅等电器。

6、监控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7、密切关注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按要求定期对机房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

8.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9、不得随意调整摄像机的方向、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10、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防盗等措施,严禁在监控中心内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磁性物品或使用其他电气设备,严禁将监控中心钥匙交给他人使用、保管或调配。

2. 保安服务区监控管理

每户的视频监控系统、红外防盗报警装置在物业管理中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在物业管理区域,监控系统一般都是24小时开通,专人值守,定点监控录像,并对可疑情况进行跟踪监视和同步录像。这就要求负责监控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关设施设备的操作技术,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下面就相关工作要求作简单说明。

日常工作

1、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运行,监控人员24小时值守,录像资料保留不少于30天。

2、监视人员应密切注视画面,发现可疑情况立即记录,并进行跟踪监视、做好记录,及时向保安主管报告。

3.接到消防系统或周界报警系统报警后,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主管报告,追踪处理过程,做好记录,并复位、重新布防。

4、三声铃响内接听业主对讲电话,认真听取业主要求,做好记录,并向保安领班汇报。一般案件立即派出保安人员处理,重大案件跟踪处理进度。负责夜间21点至次日09点接听业主电话。

5、如遇紧急情况,应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并向管理处经理报告。

6、负责对讲机的保管、充电、交换、借用和登记工作。

监控设备系统及录像带的管理

1、每天早晨对监控设备系统进行测试、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或故障立即报告,并认真、准确、真实地填写中控室设备运行记录。

2、未经相关领导同意,任何人(包括保安人员)不得查看监控录像带内容。

3、存放录像带的地方必须防潮,防止发霉。

4、使用新录像带时,应在标签栏上注明其开始使用日期,每次录像结束后,应记录录像时间。连续使用24个月后应更换新录像带。如发现视频模糊,不能有效分辨被监控对象时,应及时更换新录像带。

5、监控设备每天应擦拭一次,保持显示屏、录像机等设备清洁。

中央监控室管理

1、中心监控室的访问管理。

(1)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中央监控室。

(2)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中央监控室,必须取得保安主管的签证批准;外来人员进入,必须取得管理处经理的签证批准。

(3)所有进出中央监控室的人员均须履行登记手续,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设备室进出登记表。

2.中央监控室物品摆放规定。

(1)监控操作台上不得放置与监控工作无关的物品(如茶杯、书报、香烟、打火机及可能影响监控工作和设备的物品)。

(2)中心监控室内只允许放置与监控人员数量相等的工作椅,对讲机、充电器应放置在固定位置。

(3)中央监控室内墙面张贴应急预案及《中央监控室管理办法》。

保安设备管理

1、管理处应建立安防设备登记簿,由中央监控室相关人员负责管理。

2.保安器材交由各班使用。

3、对讲机应严格按照规定频率使用,保安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更改频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修复(管理处应备有适当数量的备件)。

4、橡皮警棍仅供夜间巡逻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危及人身安全时)防卫时使用,其他场合禁止使用。

5、中央监控室墙面应悬挂安防设备,相关人员使用安防设备时应进行登记。

消防控制室的制度牌_消控室规章制度牌_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牌

3、消防监控室管理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操作视频

消防控制室管理系统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设置为手动方式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为手动控制方式。

3、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每日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为报到员,负责报到、操作自动消防系统;1人为传令员,负责值班期间核实火警位置、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及其他应急情况。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或复印件留存消防控制室备查。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记录。不得擅自离岗、顶岗、值班睡觉。严禁上班前喝酒或值班期间会客、应酬等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应事先向单位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同职务人员接替值班。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的检查、火灾信号的处理、消防操作设备的检查和设备运行状况的登记记录等工作。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爱护消防控制室内的设施,保持控制室的卫生。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碰设备。

10、消防控制室入口处应设立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配备可直拨119应急呼叫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

11、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穿过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管线。

12、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13.建筑内的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保证消防系统全天候、全方位、全功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消防设备的功能。

14、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关闭或者停止消防设施。

消防监控室消防安全巡检系统

1、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两小时消防巡检制度。检查用火用电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识、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齐全;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帘下有无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到位。

2、巡检人员应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隐患,不能就地处理,应立即报告。首次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告中控室,并可就近按动火灾报警按钮,及时报警、灭火。

3、消防巡检应当填写巡检记录,巡检人员及其督导人员应当在巡检记录上签字并留存备查。

4、巡逻人员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事件应及时发现、询问、制止和报告,确保法人权益,维护酒店有序的经营环境。检查防火通道内是否有杂物,门窗是否完好。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 巡检人员工作时间严禁闲聊、处理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管理区域,工作需要时,经上级及区域经理同意,两人以上方可进入,并须配合经理工作。

6、巡逻人员执勤时应按规定着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处理,应向上级请示,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发展,并上报。

消防监控室值班制度

1.接班人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检查岗位设备运行是否良好,操作机器时进行交接检查及注意事项。

4、值班人员必须将设备运行、检查等情况认真填写在日志本上,字迹要清晰,记录要齐全。

5、按规定整齐摆放消防应急工具及相关物资。

6、做好中央控制室的清洁工作,确保机器、地板、墙壁的清洁。

7、值班人员在接任者到来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请示处理情况。

8、交接班所有内容确认后,须在交接班簿上签字并记入时间,以示确认与责任。

9、遇有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任者应协助交接人处理事件,事件处理完毕后,经上级领导批准后进行交接。

10.接班人若出现醉酒、情绪不稳定或昏迷等情况,不得交接班,并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处理。

11、交接班人必须按本制度交接,否则,接班人可提出异议,要求交接班人立即补交,否则不得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2、消防控制中心应由两人操作,不得一人单独交接班,不得进行电话交接,交接班应有书面记录。

火灾报警响应程序

1、员工发现火灾时,应立即呼救,用电话或火警按钮拨打“119”报告火情、消防指挥室或单位值班人员。报告内容应包括起火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2.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处理: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分工,一为报到员,负责报到、操作自动消防系统;二为传令员,负责核实火警位置、呼叫火警、启动应急预案等应急情况。

2、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应保持头脑冷静,保持镇定,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

3、接到控制仪的报警显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点相应部位,若报警控制器不具备智能显示功能,应在报警地址码对照表中进行核实。

4、通过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迅速通知报警区域巡检人员或楼层值班人员,工作人员携带通讯工具及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点确认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做好在控制室内处置火灾的准备。

5、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楼层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在现场核实报警地点确实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通过报警按钮、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反馈火灾信息,同时组织本楼层或火灾分区职员、员工按照分工,及时引导本楼层顾客、消费者撤离,实施初步灭火;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确认信息时,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切换至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时除外),同时报案人拨打“119”火警电话,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所在地、起火地点、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三)报警后,广播员要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应通过火灾事故广播发布火灾处置指令,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疏散自救工作,并告知顾客、消费者不要慌张,在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引导下有序撤离火灾现场(卡拉OK场所应启动声光报警系统),并通过通讯工具向单位值班领导汇报;

(四)运营人员应当监视系统运行状态,确保火灾发生时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及时记录。

(五)火灾处理后,各消防设施应当恢复正常运行。

3.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一)巡检人员或楼层值班人员或报警区域工作人员在现场核实火灾报警为误报时,应及时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提供有关误报的情况,并消除现场干扰因素;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误报警信息反馈时,应当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使系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日志中详细记录误报警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处理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系统误报的原因及情况的处理情况。

4.未设立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值班人员确认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有线或无线对讲系统、警报、广播等方式发出火灾信号,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拨打“119”报警;

5、参与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人员应当按照预案中的分工立即开展灭火和疏散救援。

6.火灾信号发出后,单位应当在2分钟内全力投入灭火救援工作,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沟通联络组应当按照灭火应急预案的要求,通知涉案员工赶赴火灾现场,向火灾现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并将火灾现场指挥员的指令传达给相关员工;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灭火;

3、疏散指导小组根据分工,组织指导现场人员撤离;

4、安全救援队负责协助救援、护送受伤人员;

5、现场保安队伍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维持火灾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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