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介
甘肃政法大学是我国创办最早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其前身是1956年创办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展普通高等教育。学校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教育,2017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同年开始招收留学生教育。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第二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政法院校“里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学校现有42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法学、信息安全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有省级一流学科3个,其中法学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学、工商管理为甘肃省2个特色学科;有省级重点学科8个。有全国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甘肃省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甘肃省数字法治产业研究院等14个研究基地。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科研机构17个,校级编外科研机构67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4个。
2.基本情况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纪律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符合岗位年龄要求。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往届毕业生须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外国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
(四)硕士学位授予高校须为国家“双一流”高校。公安院校范围可放宽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对国外院校毕业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国外院校级别原则上不低于《国家急需紧缺专业目录》所列院校。具体办法由省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五)具备《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名单(第二批)》规定的专业和其他要求。
3. 引种治疗
1、加入学校的职业培训机构。
(2)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学校激励绩效工资福利。
(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到校后,凭收据一次性报销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体检费。
四、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应聘人员请登录甘肃政法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次资格审查和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和《甘肃政法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名单(第二批)》中的招聘条件进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学校将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及资格初审时间、地点、方式等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
2.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试听前需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①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导出);
③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④ 已有工作人员的报考者,须持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须当场签署诚信承诺书。不符合申请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未按时参加审查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资格。
(三)考核
考核分为试教和面试两部分。
1、试讲。试讲由承担招聘任务的学院组织实施,试讲时间、地点、方式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核心专业课内容,以讲课形式进行。试讲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所有合格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面试由承担招聘任务的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考核成绩为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当拟聘岗位最后一名应聘人员总成绩打平时,将通过附加测试确定最终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承担招聘任务的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调查
考察采取面谈、书面审核等形式进行。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规定和程序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人事档案等情况,并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教职工招生问询工作的通知》(教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工招生问询实施方案》等要求查询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行为筛查等信息。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5.体格检查
体检在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宣传
学校将在学校人事部门网站上公示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7个工作日。
(七)记录保存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学校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
(八)就业
对已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应聘人员,学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履行相应福利。
4. 补充招聘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退学出现空缺时,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学校公示期满不再补缺。
五、其他事项
1.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测评招聘工作在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督导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