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开展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市安委办近日开展第五次专项执法检查组赴蒲城县、渭南高新区,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资料、检查现场等方式,对陕西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渭南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发现,三单位均能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计划演习。
检查发现,渭南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未向相关部门备案。 也未能对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进行定期维护。 消防站的三个空气呼吸器都没有压力,无法使用。 工作正常,但应急手电筒没电,应急教育培训不扎实、到位。 检查组现场指出问题,要求企业积极整改。
检查组要求各单位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条例》的重要性和丰富内涵,加强贯彻落实工作,抓好应急管理责任制建设,不断强化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减少事故伤亡,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