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拔生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按照我省组织部《加强选拔生工作实效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要求,中共中央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类人才。 经研究,对2024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进行选拔招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选型范围及数量
对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分两批进行选拔,共计划选拔1640人。
首批开放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17所高校毕业生实施定向培养选择。
第二批对国内外部分高校及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实行定向选拔(见附件); 对全国普通高校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定期选拔。
2、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做贡献的理想和抱负,有爱国情怀;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踏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截止2023年10月,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生30周岁以下、博士生35周岁以下。 大学学习5年以上的,以4年为基数,每增加一年,年数放宽1年。
本科生、研究生应按照规定学制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生应于2024年底前取得)。
(四)定向选拔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品德优良、学业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 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含校级)的优先选拔。
正规选拔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学生干部中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员。
中国共产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如果该职位需要中国共产党员,则在注册前已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可发展为预备党员的人员可以申请。
担任过学生干部:已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或申请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注册前可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
(五)具有选拔调动部门规定的拟任职务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接受委托培养、岗位培训、定向培训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独立学院不纳入定向选拔范围。
(七)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五年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因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
9、被国家和地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聘(聘)为正式工作人员;
10.在校期间受过厅级以上单位处罚的;
11.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或者其他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十)应聘者不得与应回避的公务员(人员)应聘同一招聘机构或者用人单位,也不得应聘构成应聘回避的机关(单位)或者相应职位。
三、报名及考试
(一)第一批评选
1. 注册程序
(1)提交报名信息(10月9日9:00至10月18日16:00)。 符合条件并愿意申请的,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查看岗位计划,提交申请信息,选择应聘职位,点击“确认报名”,等待资格审核。 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如果资格审查前多次提交申请信息,则后一次提交的申请信息将自动替代前一次。
(二)查看资格审核结果(10月9日11:00-10月18日18:00)。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注册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若注册信息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在10月18日16:00前进行变更。 截止日期后无法进行更改。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2024年选拔学生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签字确认后,报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 审核并盖章后,在笔试时交给工作人员。 未经单位推荐,或经单位推荐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仅当该职位的申请人数量存在竞争时才会进行考试。 调动计划中职位已被取消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 考试
(一)笔试。 10月29日,地点为校园内或大学所在城市。 考生须于10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时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推荐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基础公共知识、写作等,满分100分。 根据选拔方案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及格线。 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笔试成绩。
按照与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候选人。 竞争比未达到1:5时,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2)面试。 11月中旬在济南或高校举办。 面试客观、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品格、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 分数采用百分制计算,及格线为60分。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余数四舍五入。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定末选人选; 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第二批评选
1. 注册程序
申请人只能申请1个定向转岗或常规转岗。 工作计划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一)方向选择
① 提交注册信息。 符合条件并愿意应聘的,可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在“招生选拔学生”中选择“定向岗位报名入口” ” 登录并注册。 提交申请信息,选择应聘职位,点击“确认信息”。 系统将生成并提示您下载《山东省2024年选拔生推荐申请表》(以下简称“推荐申请表”)。 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②上传审核信息。 确认信息后,申请人应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推荐报名表》。 提交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100K之间) 300K),通过注册系统上传。 上传成功后,将审核注册资格。 若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申请信息,则最后一次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为前一次填写的信息。
③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注册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注册信息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之前可以更改,但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
④注册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 确认报名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逾期未确认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数与选拔计划比例未达到3:1的,选拔计划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对有特殊资质或要求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至2:1。 调动计划中职位已被取消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减少和取消选定职位的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常规选型
①提交注册信息。 符合条件并愿意应聘的,应登录报名网站,选择“招收选拔生”中的“常规选拔岗位报名入口”进行登录注册。 提交申请信息并选择职位后,系统将生成《推荐报名表》,点击“信息确认”等待资格初审。 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②查看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初审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注册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注册信息尚未通过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前变更,但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资格预审前如多次提交申请信息,后一次提交的申请信息将自动替代前一次。
③注册确认。 注册资格初审合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注册。 确认报名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逾期未确认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若报名人数与选拔计划比例未达到3:1的,选拔计划将相应减少和调整。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转学计划,研究生项目转入本科岗位计划,转学计划其他条件不变。 如果本科课程未达到规定比例,计划将相应减少。 调动计划职位已被取消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削减和调整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 考试
(一)笔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稍后公布。 考生须在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凭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专业能力测试和应聘论文,分数采用百分制计算。 根据选拔方案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及格线。 申请人必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且成绩有效,笔试成绩有效。 申请人应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常规选拔资格审查及申请表。 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内,按照选拔方案中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面试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推荐登记表》,报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盖章。 同时携带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市组织考生填写志愿,并报送县(市、区)。
(3)面试。 将进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余数四舍五入。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生。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定末选人选; 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检、考察候选人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官之间不存在有效竞争的,拟确定体检、考察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考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其他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4、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 特殊情况除经组委会批准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体检资格。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检查。 考察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教师或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客观、全面地考察了解应聘者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基本素质等。候选人的能力和发展潜力。 按照中央和我省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查申请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申请资格等。具体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调动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其他结果,同等数量确定拟调剂人选名单。 拟选调人选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报名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已公布第一批调动的候选人不得申请第二批岗位。 公示期满后,对不存在影响选拔问题的拟调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 发现并查实影响选拔问题的,取消其选拔资格。 未按要求履行合同的,取消招聘资格。 合同签订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终止。
六、补充招聘
因个人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将按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不符合招聘比例且无替代人选的岗位,将酌情组织补充招聘。 尚未确定为选拔候选人并已通过笔试的人员均可报名。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如发现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违反应聘规则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栽培管理
(一)岗位安排。 根据个人申请和工作需要,应聘定向选拔岗位的人员就业后一般会安排到省、市、县级机关工作; 报考正规选拔岗位的,就业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 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招生审批手续,择优聘用。 拟录用人员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用人单位。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移送文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选拔学生录用后,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将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职务定级、公务员注册等手续;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二)基层培训。 入选学生录用后,将到基层培训两年,优先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或第一书记村工作。 其中,市级及以下选拔的学生将在村服务2年; 省政府选派的学生先到村服务1年,然后到乡(街道)培训1年。 基层培训期间,县级组织部门安排一名思想好、作风好、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进行思想引领和工作指导。 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相关职责,并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进行管理。 基层培训期满后,将对基层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作为跟踪、管理、培训的重要参考。 定向转学生培养期满后,将返回选拔单位工作。 如果他们愿意留在基层,就安排他们留在县乡基层。 对选拔到县乡工作的学生,基层培训期结束后表现突出的,及时安排到乡(街道)、县(市、区)直属部门担任中层专职岗位。
(三)培育推广。 选拔学员的培养将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正式上岗前,省委组织部将协调开展初训,帮助入选学生熟悉情况、转变角色。 为加强理论教育和能力提升,省、市组织部门每年组织推荐优秀选拔学生参加各类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党性培训班。 省委组织部每年为选拔学员举办示范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定期组织选拔学员参加各类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 加强实践培训,统筹协调轮岗,为选拔学员通过岗位培训、参加重大工作专题班、到先进地区企事业单位实习等方式搭建体验成长平台。 县乡换届和日常补充调整时,要注意选拔优秀人选进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
(四)政策保障。 基层培训期间,按照相关要求发放生活补贴。 省直属转学生每年分配工作经费2万元,市直属转学生按照各市规定标准分配工作经费; 聘用单位为入选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完成四年定向博士选拔输送工作,表现突出、成绩突出的,可晋升副处级领导职务,并在省内统筹安排。 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
八、其他事项
请考生在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若通讯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假借选拔生考试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或组织部授权名义组织的选拔生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申请人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和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上述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每天将在报名系统或报名网站公示。 咨询电话请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选择“报名”模块中的“招生选拔学生”栏目进行查询。
本公告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23 年 9 月 27 日
附件:山东省2024年选拔生报名手册
策划: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