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是客观题,由80道单项选择和20道多项选择构成,每个单选分值为1分。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午两点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题型 |
考试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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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单选80个;多选20个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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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单选80个;多选20个 | 120 | |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案例题6个 |
120 |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试条件:
符合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