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西藏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西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2021年11月16日9:30至12月10日18:00,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西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2021年11月16日9:30至12月10日18:00,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现将西藏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整理如下:

  

西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四)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并经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普通话等级合格。

  (六)以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身份免试认定需要出具含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学业成绩单且具备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对应学科教育教学能力。

  (七)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在编教师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

  (八)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且合格。

  (九)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国考人员。

  (十)教育类研究生(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和公费师范生(指入学前与培养学校以及我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享受国家和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师范生),取得培养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免考人员。

  (十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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