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问题
小妮子--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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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7 08:04:34 −
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的是终身责任制。3月16日发布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二)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三)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加盖执业印章;(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五)超出本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六)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减少执业活动项目内容、数量,或者降低执业活动质量;(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