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册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注册的人员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注册申请须同时使用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申报。申请人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网址:)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进入《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免费下载个人版软件,填写、打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申请表》(附件2),并生成申报数据的电子文档。申请人将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送聘用单位。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个人申报数据软盘(或由企业从网上传输给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申请人取得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或考试、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